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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加快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由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在国家民政部注册,已正式成立。
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民政部第 23号令精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经商请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已在武汉市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武汉代表处。按照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查 www.ec.org.cn),履行分支机构职责(见附件)。鉴于贵单位对电子商务事业的认同并有意共同努力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现诚邀贵单位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单位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武汉代表处会员。(有关内容见附件)
敬请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主任 施桂青 027-82774036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路支行
账 号:127903662310301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77号201室
办公电话:027-82774036
传 真:027-82775956
邮 编:430014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武汉代表处
2010年7月5日
附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CECA]是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协会宗旨是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发展纽带和桥梁作用。协会不受地区、部门、行业及所有制的限制,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协会还受信息产业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承担促进电子商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l 信息产业部信信函[2001]881号文,委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具体承担国家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l 信息产业部信信函[2001]25号文,“关于委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承办国家信息化指标工作的通知”。
l 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国信办函[2001]27号文,“关于同意委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承办国家信息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的批复”。
l 信息产业局信信函[2002]60号文,“关于同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信息系统监理中心批复”。
l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信办[2002]38号文,“转发外经贸部关于赋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主办单位资格复函”。
根据协会章程会员需要缴纳会费,新会员单位为支持代表处工作第一年会费为企业单位会员贰仟元,事业单位会员伍佰元,将直接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并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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